秦安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森迪大道5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87,062,284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的比例(%) | 68.069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YUANMING TANG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锐女士出席了会议;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85,745,284 | 99.9842 | 45,000 | 0.0158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285,745,284 | 99.9842 | 45,000 | 0.0158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类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A股 | 285,745,284 | 99.9842 | 45,000 | 0.0158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1,592,215 | 97.2514 | 45,000 | 2.7486 | 0 | 0.0000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 1,592,215 | 97.2514 | 45,000 | 2.7486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涉及回避表决的事项:议案 1、2、3,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股东余洋先生、刘宏庆先生和刘蜀军先生均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2,000股,不计入议案1、2、3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天倚、徐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