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股份: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年7月11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次一交易日起1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万元-8,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681,0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9%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000.0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66元/股-7.30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安股份”)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次一交易日起1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秦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28)、《秦安股份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7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秦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二)截至2024年8月1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81,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9%,回购最高价格为7.30元/股,最低价格为6.66元/股,回购均价为7.0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05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内部核查,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实施前 2024/7/10 | 本次回购完成后 2024/8/10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流通股 | ||||
无限售流通股 | 438,797,049 | 100.00 | 438,797,049 | 100.00 |
股份类别 | 本次回购实施前 2024/7/10 | 本次回购完成后 2024/8/10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6,232,174 | 1.42 | 11,913,174 | 2.71 |
合计 | 438,797,049 | 100.00 | 438,797,049 | 100.00 |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公司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