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15:00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费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海天股份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