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8)。
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04)。
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12)。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剩余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分别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