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天股份: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12)。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64)。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海天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07)。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将2023年3月1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剩余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分别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