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鑫通用: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续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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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续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月22日,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续贷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续贷的议案》,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了贷款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和存单质押,2023年2月25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签署了额度3亿元的《借款合同》和《房地产抵押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3月1日。(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续贷的公告》)。
鉴于上述抵押贷款相关合同已到期,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和存单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1、贷款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流动资金需求;
2、贷款额度:人民币3亿元;
3、贷款期限:一年;
4、贷款抵押物:
4.1 不动产
公司名下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工业园C区聚业路116号的13个房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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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工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60,625.03平方米、共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90,535.80平方米的工业房地产及附属宗地。
4.2 存单质押:应银行要求按贷款额度15%的比例(4,500万元),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在银行办理存单提供担保。
5、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规定办理上述资产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存单质押以及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等相关手续。
二、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
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开展“资产抵押+存单质押”进行续贷融资,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发展公司进出口业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业务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续贷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属于贷款到期后续贷事项,且本次办理的抵押贷款属于政策性优惠贷款,利率较低;同时,本次续贷是结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出口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