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公司已于2024年2月28日以书面文件和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向共先生召集,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平米芯片板级封装载板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以及本次继续投资建设项目的目的和意义以及目前相关进展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投资建设年产100万平米芯片板级封装载板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