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5  沃格光电(60377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通格微”)、宝昂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宝昂”)。本次担保为对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格光电”)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情况:为满足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子公司湖北通格微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团项目贷款,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上述银行贷款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 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拟为湖北通格微银行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担保,同时拟为香港宝昂材料采购货款支付提供不超过600万美元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香港宝昂其他少数股东青岛嘉昂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根据其持有香港宝昂49%的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为香港宝昂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情况概述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团项目贷款及公司对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前期建设投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通格微拟向中国工商银行湖北天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新余分行高新支行及他行申请银团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湖北天门支行贷款不超过22,500.00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江西新余分行高新支行贷款不超过12,500.00万元、他行(成员单位中应至少包含一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金额不低于1亿元)贷款不低于15,000.00万元,授信额度不等于融资金额,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或借款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为便于相关工作的开展,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 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 对湖北通格微银团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为保障子公司项目建设以及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其融资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通格微本次申请的银团项目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且为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2. 对香港宝昂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港宝昂拟向SK microworks solutions购买TPF、BPF膜材,并在客户端持续争取订单,香港宝昂作为公司间接持股51%股权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其将严格按照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宝昂”)与SK microworkssolutions签署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及其与 SK microworks solutions签署的相关订单内容,按时支付货款。

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及香港宝昂未来的交易规模,为满足香港宝昂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以及争取订单的需要,公司拟为香港宝昂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00万美元的支付保证限度额。若香港宝昂未按照与SK microworks solutions签订的相关文件付款,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香港宝昂其他少数股东青岛嘉昂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其持有香港宝昂49%的持股比例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6MABQHL4U1U成立时间:2022年06月17日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经济开发区芯创电子信息产业园(西湖路317号)法定代表人:刘松林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设计;新材料技术研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权结构:沃格光电持有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2022年12月31日/2022年
总资产13,020.683,506.32
负债总额1,607.0496.90
净资产11,413.643,409.42
营业收入413.0948.00
利润总额-395.79-190.58
净利润-395.79-190.58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宝昂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宝昂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公司编号:3076393成立时间:2021年8月13日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610号荷李活商业中心1318-19室法定代表人:于尧注册资本:10000港元企业类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国际贸易、投资股权结构:香港宝昂为沃格光电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宝昂电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香港宝昂51%股权,青岛嘉昂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香港宝昂49%股权,香港宝昂实际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名称2023年12月31日/2023年 (未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2022年 (经审计)
总资产1,775.01684.78
负债总额518.32111.55
净资产1,256.70573.23
营业收入3,022.821,193.89
利润总额804.80345.69
净利润665.63272.23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湖北通格微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署人: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湖北天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新余分行高新支行及他行(成员单位中应至少包含一家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金额不低于1亿元)保证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受信人: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2.25亿元、人民币1.25亿元、人民币1.5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根据本协议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沃格光电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以审批后的借款合同为准,初步确定为6年。

注: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事宜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担保银行及担保期限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银行和期限,具体担保金额、银行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2. 香港宝昂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SK microworks solutions

保证人: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宝昂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600万美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香港宝昂拟向SK microworks solutions购买TPF、BPF膜材,并在客户端持续争取订单,香港宝昂将严格按照北京宝昂与SK microworkssolutions签署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及其与 SK microworks solutions签署的相关订单内容,按时支付货款。

基于公司子公司北京宝昂及香港宝昂未来的交易规模,公司拟为香港宝昂提供最高额不超过600万美元的支付保证限度额。若香港宝昂未按照与SK microworkssolutions签订的相关文件付款,公司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湖北通格微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其融资能力,加快湖北通格微新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和新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为香港宝昂材料采购的支付提供担保主要为其日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持续争取核心客户订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整体利益。本次香港宝昂作为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同时,香港宝昂其他少数股东青岛嘉昂企业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根据其持有香港宝昂49%的持股比例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系考虑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且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且控股子公司其他少数股东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授信总额为87,300万元人民币和300万美元,上市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1,30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7.29%。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