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函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贵司发来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经自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本人不存在影响贵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易伟华
2024年3月12日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
之签章页)
易伟华(签字)
本人已确定《关于股票父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相关内容,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