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年3月12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4,5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68,100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202.76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5.37元/股~25.95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0日,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10)、《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2. 2025年4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68,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23,457,233股的比例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95元/股、最低价为25.37元/股,已回购的总金额为1,202.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