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11)》。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钟乐、王传文、张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因工作调整,钟乐不再担任公司2023年度签字注册会计师。2023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王传文、张伟。
二、本次签字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王传文,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永安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永安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文、张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