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行: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4-17  永安行(603776)公司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4月16日,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关于提议回购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孙继胜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孙继胜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4月1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孙继胜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

2、拟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4、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5、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7、回购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孙继胜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孙继胜先生在回购期间暂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孙继胜先生承诺: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