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2  来伊份(603777)公司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财务资助情况:根据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03月31日(以下简称“本公告期间”)未提供财务资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来伊份食品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来伊份”)未收回沈阳佑俊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佑俊”)的借款。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4.976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本公告期间无新增的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可能出现接受财务资助的对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财务资助本金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1月14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在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对公司加盟商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该资金仅限用于公司加盟门店业务的经营。原则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单个加盟门店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对同一加盟商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金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利率不低于合同生效时一年期市场贷款利率,具体资助期限以公司与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在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间内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但单个合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二)本公告期间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本公告期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来伊份暂未收回沈阳佑俊的借款,此借款尚在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逾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4.976万元。

二、财务资助风险控制

1、公司财务部门已制定《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健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内部控制,明确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经办部门及其职责等事项。

2、公司财务部门在全面分析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对被资助对象的履约能力做出审慎判断。

3、公司将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性。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

4、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5、对于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依照相关借款协议,由专人及时跟进,加强对被资助方的监督和催促力度,视情况采取合法措施催收款项,最大限度完成回款计划以维护公司利益。

(2)如有必要,针对多次催要仍不能及时回款的,公司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在本公告期间的财务资助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内部流程,恪守制度规

范,对被资助加盟商进行了严格的资质审核,同时要求被资助加盟商法定代表人刘世俊对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刘世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风险变化,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财务资助风险。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财务资助主要面向公司重点城市或重点区域的加盟商,本次财务资助可以加强公司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提高和巩固加盟商的竞争优势,从而保持公司稳定、平衡、高效的服务网络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经营及拓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对外财务资助将在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4.9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083%,上述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0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