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伊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

查股网  2025-04-29  来伊份(603777)公司公告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换届选举,同意由洪剑峭、郁瑞芬、徐珮珊(曾用名:徐赛花)、钱世政、许凌组成第五届董事审计委员会,并由洪剑峭担任主任委员。2023年8月,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为提高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与独立性,充分发挥委员会效能,保障中小股东权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为洪剑峭、施永雷、戴轶、钱世政、许凌,由洪剑峭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等相关工作进行审议,并积极履行监督公司内部及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并发表审议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次数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内容
12024年01月17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4年02月07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的议案》
32024年04月24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审议《会计师关于2023年年度审计及相关工作汇报》
2、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42024年04月22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4年08月27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1、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2024年10月24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并对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效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公司内部控制系统不断健全,能够全面覆盖总部所有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未发现重大缺陷和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通过分析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报告等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壹年;提议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

币120万元;2024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

(五)积极沟通协调公司审计事项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过现场会议、电话沟通、微信等方式,协商确定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工作进度安排,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高效、高质顺利完成。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报告期内,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进行了审核并与公司进行沟通,以确保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侵犯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充分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关注重点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监督审查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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