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景园林: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乾景园林(603778)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3778 公司简称:乾景园林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本评价报告基准日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控股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财务报告、预算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关联交易、担保管理、信息与沟通、信息披露管理、内部监督。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对外投资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例≥1%1%>比例≥0.5%比例<0.5%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比例≥10%10%>比例≥5%比例<5%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比例≥1%1%>比例≥0.5%比例<0.5%

说明: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⑤内控环境无效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⑤公司会计信息系统存在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比例≥1%1%>比例≥0.5%比例<0.5%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净利润的比例比例≥10%10%>比例≥5%比例<5%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比例≥1%1%>比例≥0.5%比例<0.5%

说明: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处以严重罚款或承担刑事责任;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①违反规定被处以罚款; ②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为一般缺陷

说明: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积极落实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良好,公司持续完善各项规范治理制度,并促进制度落实,针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公司有效防范各方面风险,财务报告严格遵循相关规则,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2023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重点落实现有的规范治理制度,形成有力的规范约束,消除可能存在的不规范因素,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回全福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