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具体案件所处诉讼阶段详见公告正文;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详见公告正文;
? 涉案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诉讼、仲裁金额为人民币
107,589,896.3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6%。
?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
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兰州分公司于近日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寄送的《传票》(案号:(2024)甘0191 民初 5378号)。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公司兰州分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1: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被告2: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由
被告1 与原告签订《甘肃兰州秦王川国家湿地公园工程地块一、 二微喷施
工合同书》,将项目承包给原告施工。案涉工程结算价款15,542,159.00元,公司已支付10,012,700.00元,尚未支付工程款5,529,459.00元。
(三)诉讼请求内容
1、请求判令被告 1 、被告2支付原告工程款5,529,459.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 1 、被告2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804,794.00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二、最近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诉讼、仲裁金额为107,589,896.39元(含本次),具体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号 | 案由 | 金额(元) | 审理阶段 |
单笔在6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 ||||||
1 | 甘肃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 (2024)甘0191 民初 5378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7,334,433.00 | 一审待开庭 |
2 | 江苏博林斯特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沐景建设有限公司 | (2024)苏0305民初5342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12,127,930.62 | 一审待开庭 |
3 |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乾景宏海科技有限公司、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海预民字第164520号 |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 | 28,000,000.00 | 一审待开庭 |
4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昊能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2023)皖0604民初210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8,954,282.40 | 调解结案 |
5 |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赫集团有限公司、中赫置地有限公司、周金辉、中赫技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24)京0105民初13026号 | 合同纠纷 | 8,000,000.00 | 一审已判决,在上诉期 |
6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城盛合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铜晟能源(无锡)有限公司、邓杰 | (2024)苏0211民初35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6,989,820.70 | 调解结案 |
上述单笔在6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 71,406,466.72 | |||||
其他单笔在6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 | 36,183,429.67 | |||||
合计 | 107,589,896.39 |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鉴于上述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