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晟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国晟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8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国晟新能源”),为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 反担保对象:深圳市华商工程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商”)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晟世安”)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
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安徽国晟新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0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近日,安徽国晟新能源与深圳华商签订署《委托担保协议书》,由深圳华商作为申请人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向银行申请开具金额为 100.00 万元的履约保函,深圳华商在该保函项下承担担保/赔付责任。江苏国晟世安出具《反担保书》,为安徽国晟新能源向深圳华商提供反担保保证。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5月
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含新设立、收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13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对象安徽国晟新能源科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安徽国晟新能源基本情况
名称 | 安徽国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4MA8NN8704N |
类型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姚麒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35,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2-02-10 |
住所
住所 | 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开兴路8号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安徽国晟新能源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66,040.37 | 102,978.19 |
负债总额 | 36,182.45 | 73,998.42 |
资产净额 | 29,857.92 | 28,979.76 |
资产负债率 | 54.79% | 71.86%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2,622.83 | 89,082.53712 |
净利润 | 92.71 | -878.158406 |
3、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安徽国晟新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乾景睿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51%,国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
三、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深圳市华商工程担保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 | 深圳市华商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758076697 |
类型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胡波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13-08-09 |
住所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深南大道6019号金润大厦17楼E2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联合担保、其他经济合同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投融资咨询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信息咨询。 |
2、反担保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与深圳华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
1、 反担保人:江苏国晟世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2、 担保人:深圳市华商工程担保有限公司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 反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100万元
5、 反担保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因承担担保责任而履行相关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年内。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安徽国晟新能源是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安徽国晟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3,640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9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晟世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