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3  威龙股份(603779)公司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减持

股份,自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持股比例从18.62%下降到17.62%,减持比例为1%,未触及要约收购。

? 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与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6,619,9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30日披露《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待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001,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披露《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54,900股,拟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09,800股,共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19,964,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自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2日,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64,3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63,200股,合计减持3,3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后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8,62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62%。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深纺大厦B座806-05
法定代表人何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4794989A
注册资本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成立日期2011年05月17日
营业期限20年
控股股东何平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深纺大厦B座806-05

(二)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深圳市仕乾投资5%以上非第一61,949,00018.62%司法拍卖取得:
发展有限公司大股东61,949,000股

(三)权益变动明细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当前持股数量当前持股比例
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164,3000.65%大宗交易2023/5/22~2023/5/226.53-6.5358,621,50017.62%
1,163,2000.35%集中竞价交易2023/6/2~2023/6/27.01-7.28

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与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6,619,93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予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30日披露《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待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001,5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2%,杭州斐尼克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6,619,9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

二、 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