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4-051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科博达”)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浙江科博达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嘉兴分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浙江科博达签署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9月20日,中行嘉兴分行出具《保证提前到期通知书》,根据《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XB2023 人保 311),公司为浙江科博达与中行嘉兴分行之间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10,000万元整。由于业务需求,浙江科博达向中行嘉兴分行申请新增担保金额至15,000万元,《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XB2023 人保 311)提前到期。
2024年9月24日,公司与中行嘉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XB2024 人保 814),公司为浙江科博达与中行嘉兴分行之间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额为15,000万元整。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6家子公司: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温州科博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科博达重庆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科博达(安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科博达(重庆)智控技术有限公司、嘉兴科赛思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包括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号)以及2024年5月16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号)。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科博达提供担保金额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公司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未发生显著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柯桂华 | |||
成立日期 | 2009-07-15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
实收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
股本结构 |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东路1229号 |
经营范围 | 自动化冲压模具、工装夹具、产品专用检验试验设备和自动化装备软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汽车零部件及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商品与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4年6月30日/2024年半年度 |
资产总额 | 2,831,103,357.60 | 3,198,816,516.83 |
负债总额 | 1,591,969,963.01 | 1,760,343,551.85 |
净资产 | 1,239,133,394.59 | 1,438,472,964.98 |
营业收入 | 2,810,936,574.57 | 1,910,472,214.59 |
利润总额 | 265,595,589.99 | 222,717,697.58 |
净利润 | 238,250,301.09 | 195,946,394.37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 | 被担保人 | 担保人 | 担保总额 (万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期间 |
中行嘉兴分行 | 浙江科博达 | 科博达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
1、主合同:中行嘉兴分行与浙江科博达之前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主债权: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期间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为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3、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浙江科博达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另外,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均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3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8,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3%;公司对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7%;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保证提前到期通知书》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