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86 证券简称:科博达 公告编号:2024-057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基于业务快速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动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统筹管理各项工作,拟将与理想汽车相关业务经营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孙公司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鉴于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成立时间较短,为保障其生产供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应理想汽车要求,公司拟为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理想汽车相关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5亿元的履约担保。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法人信息
公司名称 | 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24MACHMFX13Q |
法定代表人 | 邱晓荣 |
成立日期 | 2023-05-24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8,000万元人民币 |
股本结构 | 浙江科博达工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
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东路1229号9幢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工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资产总额人民币761.4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50.8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9.2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资产总额人民币32,555.0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358.67万元;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人民币30,997.6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98.40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主体:
1、甲方(债权人): 北京车和家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北京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重庆理想汽车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北京励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江苏常想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述6家公司统称“甲方”)
2、乙方一(保证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乙方二(债务人):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二)担保用途:
基于业务快速发展需要,为更好的统筹公司相关生产经营,拟将与甲方相关业务经营主体由乙方一变更为乙方二,鉴于乙方二成立时间较短,为保障其生产供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应甲方要求,乙方一拟为乙方二提供履约担保。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范围及担保金额:
在人民币 4.5 亿元的额度内,对乙方二与甲方间的任何及全部业务、合作及交易(包括转让项目及未来可能的任何其他业务、合作、交易)所产生的所有义务、债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和交易义务和债务的履行,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等责任承担,为解决争议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等)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担保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95,3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4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3,
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9%;公司对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企业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12.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7%;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是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科博达(嘉兴)汽车电子2023年年度及2024年1-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