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中国上海二〇二五年五月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
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8
、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9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1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 2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23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4
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林) ...... 25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勇) ...... 31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钧) ...... 37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上证信息股东大会提醒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本次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2388号科博达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桂华先生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13:00-14:00,与会人员签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八、投票表决
1.推选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2.股东填写表决票并投票表决
3.监票、计票人员统计现场投票情况
九、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情况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中的相关规定办理参会手续,证明文件不齐、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由大会主持人安排发言顺序。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进行,每一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可
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不选或多选,则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做弃权处理。
九、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九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
十、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议案一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顺利完成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任务。
内容详见附件:《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顺利完成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任务。现就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2024年度,在国内政策支持和全球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68亿元,同比增长
29.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72亿元,同比增长
26.81%。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再上新台阶,为下一步实现更高经营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也为公司向国际化全球型企业发展转型等长期战略提供了重要支撑。
、新项目增势延续,发展动能持续不减随着全球汽车产业智能化加速发展,给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市场机会,客户定点新项目和在研新项目进一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奔驰、宝马、奥迪、大众、通用、ODM、康明斯、理想、小鹏、一汽红旗、极氪、长城、长安等国内外客户新定点项目预计整个生命周期销量
1.2
亿多只,其中主流客户奔驰、宝马、奥迪、大众等全球项目预计整个生命周期销量7300多万只。首先,大众集团第五代灯控项目定点,使公司获得大众集团包括保时捷、宾利、奥迪、大众、斯柯达、西雅特等多个品牌全球市场未来十年的持续供货,进一步巩固了科博达在灯控领域的全球市场地位。其次,efuse产品率先在本土实现量产,其基于科博达的技术积累和开发经验,首次实现技术由国内向欧洲反向输出,并陆续获得奔驰全球、德国大众、理想多个主流客户市场份额,公司efuse产品不仅能为整车提供更高可靠性、更高功能安全要求,而且还可以支持L3+级别自动驾驶的需求。此外,还获得了宝马多个车身控制器项目定点,标志着宝马
对公司技术能力和产品创新的高度认可,使双方合作关系进入了全面深度合作的全新阶段,为后续在更多新领域拿到宝马新项目定点打下了非常良好的基础。基于新项目增势延续,随着后续陆续量产并逐步释放产能,公司发展动能将持续不减,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2、坚持聚焦产品和技术创新,多点布局打造增长点公司多年来始终围绕汽车智能化坚持聚焦产品和技术创新,并与客户、芯片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共创产业新生态。目前,公司技术创新已覆盖高分辨率照明控制、智能配电控制、车身域控、底盘悬架控制、热管理、智能执行器等汽车电子产品的各个领域,在大力发展汽车智能化新技术同时,也高度关注其他前沿新技术在汽车智能化方向应用前景,通过技术创新推动行业竞争从聚焦价格走向聚焦价值,融合共生发展。
报告期内,通过多点布局打造新增长点。首先,公司以事业部为主导,综合先进自主的核心技术和多年积累的科技创新优势,结合客户现有及未来潜在需求,充分做好新研发项目前期立项论证和审核工作,以保证项目达到预期销售和效益目标;其次,以技术研发、大规模智能制造、全球化客户市场等核心优势为基础,深度布局一些前瞻性、战略性新技术,重点聚焦未来科技前沿领域,着眼于成长性好、细分市场前景广阔、市场增量潜力大的赛道,打造新的拳头产品,为未来谋篇布局打造新增长点;此外,大力加强对欧美客户的新产品、新技术推广,智能配电、车身域控、底盘控制器、智能光源、智能执行器等新产品、新技术向奔驰、宝马、福特等欧美客户推广取得重要成果,新技术在欧美客户市场突破进一步扩大,正在由点到面并呈现明显的全面开花趋势。
3、单车价值量攀升,打开成长新空间
公司在汽车零部件行业深耕多年,积累了深厚的全球优质客户资源。在汽车电子领域持续耕耘,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淀了先进扎实的技术基础,一直通过感知客户需求、积极拓展产品品类,不断开发适合客户需要的新产品,不断提升在客户配套车型中的单车价值量。
多年沉淀厚积薄发,目前产品已从当初车灯控制器拓展至智能配电Efuse、域控制器、底盘控制器等五大类几十种品类,并正向更高价值和高技术集成度产品迈进,客户配套的单车价值量也随之不断攀升。
公司本着充分挖掘利用全球客户资源,依托现有技术同源性外延拓展,通过不断扩大品类丰富产品线,已具备多业务协同共进的平台型公司成长潜力,其正在带来的单车价值量攀升为公司打开了成长新空间,为公司持续稳定增长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规范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细则》,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同时,充分发挥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职能作用,推动董事会形成科学决策机制,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2、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年共召开董事会7次,审议通过各项议案36个。董事会全体成员本着勤勉尽职、科学谨慎态度,对定期报告、委托理财、现金管理、聘任审计机构、对外担保、限制性股票回购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024年度,董事会召集召开
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项议案
个。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上述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董事会董事履职情况
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
应有监督职能,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利润分配、申请银行授信、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发展战略及2024年经营计划及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审计委员会召开
次会议,协商确定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就审计中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就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考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了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成就等议案,并与管理层交流了公司薪酬体系建设情况。
5、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披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系统性、规范性与及时性。2024年度,共完成59份临时公告披露及配套挂网文件61份,同时完成报备文件
份,忠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保持所有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连续4年获得上交所A级评价。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电话、举办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策略会、接待实地调研等途径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助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2024年度,公司累计接听投资者电话234人次,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回复率亦达到100%;公司组织机构调研82场,参加券商策略会20场,接待机构投资
者超过900余家(次)。另外,公司积极响应证监局号召,开展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及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保护主题教育等活动,积极向市场传递经营理念,保证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基本面理解。
三、2025年度经营计划展望新的一年,全球汽车市场智能化转型步伐持续,消费者更加注重汽车智能化体验,自动驾驶等智能化技术应用将不断深化,国内外汽车企业纷纷投身于这场创新变革的竞速赛。随着汽车产业向智能化方向加快发展,国内汽车消费政策的加力支持,将为公司带来更多市场机会。
2025年,公司将紧紧围绕市场全球化战略,加大走出去步伐,加快全球生产布局,大力推进客户多元化,坚持开放合作,不断深化与客户在全球市场的深度合作关系。
、加大走出去步伐,加快全球生产布局2024年,公司出口业务约占三分之一,报告期内新定点项目中境外项目数量达到了15%,在新定点项目生命周期预计销售额占比超过60%。境外业务已经成为公司非常重要的增长来源。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为适应国际环境变化,公司将加速全球化布局,加大“出海”步伐,从简单的以产品出口为主的贸易型“走出去”转向产供销等一体的更深层次、更大规模“全球化”战略,迅速提升境外业务比重,作为未来业务发展的重要新增长极,尽快实现境外业务销售占比过半的目标。
深层次“全球化”战略,首先,在产品出口基础上加快全球生产布局,围绕境外客户需求完善全球化生产基地选址、建设,除已设立的日本工厂外,年内完成欧洲工厂设立工作。其次,意味着公司将在全球范围内整合资源、配置要素,实现资本、技术、人才、资产等要素随着全球化生产配置。再次,在全球化生产过程中,不仅要在海外建立完整的销售网络、生产基地,还要根据需要设立相应的采购中心、区域运营管理总部等实体机构,最终达到本地化建厂、依靠本地团队运营、形成从上游原材料到产品总成生产的全链条布局。
2、进一步降低单一客户市场依赖风险,大力推进客户多元化
经过多年客户结构优化,结构单一和大客户依赖问题基本解决。但在当前竞争激烈市场环境下,为防范客户依赖风险,公司将进一步降低单一客户市场比重,以备销售占比过大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时公司能迅速调整并分散风险。2025年,将继续推进客户多元化。通过积极主动扩大客户群体。除大众集团外,加快拓展及提升奔驰、宝马、通用、福特、丰田、本田、斯特兰蒂斯等其他销售占比偏低的客户销售比重,降低对少数客户的市场依赖。同时,有针对性分析其他潜在目标客户需求,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多元化产品线,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需求,从而通过市场需求端扩大客户基础、增加市场覆盖面。
、坚持开放合作,不断深化与一流客户在全球范围内深度合作
随着智能化等全球新一轮科技发展,行业正迎来急剧变革,为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公司将坚持做大做强和开放合作相结合,构建全新的国际化全球型企业发展格局,开辟新的增长空间。
目前,行业企业竞争已由过去单纯依靠自身技术和产品能力竞争,逐步转变为利用资源和整合资源能力竞争。开放合作、深度协同和资源共享,已成为行业企业提升市场适应力和竞争力必然选择。公司将在巩固照明控制器、电机控制器、智能执行器、车身电子与电气、底盘控制器等现有核心业务基础上,通过开放合作,动态调整、优化业务组合,大力拓展智能配电控制器Efuse、车身域控、底盘控制器等高增长业务,不断增加高价值业务市场机会。
为加快公司发展、灵活应对市场挑战和稳定业务合作关系,公司不断深化与奔驰、宝马、大众集团、福特、斯特兰蒂斯等一流客户在全球范围内的合作。通过深度融入客户全球供应链,共同营造互利共赢的全球零部件生态系统。首先,从战略上打造稳固的产业链合作关系,公司将积极主动地响应客户需求,在全球范围内产业分工协作,以更有竞争力产品、技术和服务争取长期稳固的业务配套优先机会或地位,与客户在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深度合作共荣。其次,强化技术创新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智能驾驶、智能配电Efuse、域控制器、高精度传感器以及其他一些重点或关键技术领域研发合作或联合创新,通过合作加快双方新技术在客户端的应用。
过去一年,公司在所有股东的支持下,通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全年经营任务。2025年度,董事会将继续遵循最新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战略目
标,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与保障公司与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议案二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内容详见附件:《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由吴弘先生、厉超然女士和李锦锋女士组成,吴弘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李锦锋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024年2月29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项议案。
2、2024年4月1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十四项议案。
、2024年
月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三项议案。
4、2024年7月11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一项议案。
5、2024年8月2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一项议案。
、2024年
月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一项议案。
、2024年
月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项议案。
三、监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状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等出具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三)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关联事项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未改变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基于自愿平等原则且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解除限售条件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388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388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
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议案三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总体良好,营业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受行业及政策的影响,各项指标均有所上升。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会计报表,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出具会计师事务所众会字(2025)第0308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96,791万元,同比上年462,512万元增长
29.03%。2024年实现净利润81,081万元,同比上年65,047万元增长
24.65%;其中,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77,227万元,同比上年60,900万元增长
26.81%。
、2024年净资产537,039万元,同比上年479,824万元增长
11.92%;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为524,114万元,较年初465,889万元增长
12.50%。
、2024年资产总额713,926万元,较年初635,566万元增长
12.33%。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
1.9257元,同比上年
1.5180元增长
26.8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60%,同比上年的
13.82%增加了
1.78个百分点。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四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以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生产与经营计划,本着谨慎性原则,在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国家现行主要税收政策及银行信贷利率无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公司的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为前提;
、公司现行的经营与生产结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发生重大变动;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二、2025年财务预算目标
基于对2025年宏观市场预期,以及外部环境因素对汽车电子行业的影响,公司2025年度将坚持稳健经营,预计实现营业收入、利润指标同比增长,保持合理盈利区间;同时,推进精益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实现费用指标优化。
2025年公司合并资本支出计划约
亿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基建、设备设施建设、设备构建支出、产线建设等。公司将在充分利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根据资本市场行情,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该预算报告仅为本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预测,并不构成业绩承诺。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五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72,267,064.16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为524,573,178.5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52,457,317.8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71,692,540.32元,减去2023年度分红242,340,06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201,468,341.03元。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3,890,3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62,528,69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3.99%。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投资者回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六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上述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5年
月
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七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等各类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最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的部分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担保预计总额度为人民币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方式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授权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5年
月
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八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最高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等。
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较低风险理财,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5年
月
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议案九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所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聘任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聘请众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审计服务费用为
万元,与2024年度持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服务项目 | 2024年度 | 2025年度 |
财务报告审计 | 110 | 110 |
内控审计 | 25 | 25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员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5 | 5 |
合计 | 140 | 140 |
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2025年
月
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8)。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林)
本人孙林,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及基本情况
本人孙林,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硕士学历,2006年获得律师执照。2006年至今,历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璟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上海律协证券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联合产交所外部专家,派斯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 |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 |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孙林 | 7 | 7 | 0 | 0 | 1 | 1 |
以上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与管理层交流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设立海外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权进行了评估,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提名情况的议案。(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公司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项议案,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全年共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计划、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等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议意见。
同时,我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对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交流,对工作总体情况、拟出具的报告意见类型、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通过上述系列有效沟通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3次,通过回复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将中小股东所关注的问题,及时反馈公司,促使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我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
会议,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理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我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开展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取得了我的事先认可。我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上述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我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我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
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2025年,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孙林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勇)
本人吕勇,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及基本情况
本人吕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上海市审计局综合业务处处长,上海市审计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商业会计学会理事、东方国际集团外部董事、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 |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 |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吕勇 | 7 | 7 | 0 | 0 | 1 | 1 |
以上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与管理层交流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设立海外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权进行了评估,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提名情况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召集并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公司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项议案,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全年共参加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计划、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等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议意见。
同时,我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对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交流,对工作总体情况、拟出具的报告意见类型、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通过上述系列有效沟通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我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
理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我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开展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取得了我的事先认可。我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上述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我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我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我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2025年,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吕勇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钧)
本人马钧,作为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及基本情况
本人马钧,男,德国国籍,1970年出生,博士学历,1998年至2001年任德国大陆汽车电子公司主动安全系统资深工程师,项目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德国奥迪公司中国售后经理。2004年至2015年历任同济大学汽车营销管理学院院长、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副院长,同时兼任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促进中心执行副秘书长、中国科技部中德电动汽车联合研究中心中方协调人,863/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2016年至2018年任美国德尔福技术委员会委员,2014年至2020年任杭州雷迪克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设计创意学院双聘教授,创新设计方向负责人,瑞士圣加仑大学客座教授,中国汽车工程学会智能座舱工作组副组长,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上述会议。
独立董事 | 本年度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含通讯方式) | 委托其他董事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马钧 | 7 | 7 | 0 | 0 | 1 | 1 |
以上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出过异议。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监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权进行了评估,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3年度提名情况的议案。
(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交流公司薪酬体系建设,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4)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2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与管理层交流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全资子公司增资及设立海外三级子公司的议案。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及公司重新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协议2项议案,就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充分与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定期或不定期与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沟通,全年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审计计划、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等重要审计事项进行了研究讨论,对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规范运作提出了建议意见。
同时,我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保持有效沟通,听取了外部审计师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对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对年度审计重点内容、审计调整事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了交流,对工作总体情况、拟出具的报告意见类型、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等进行沟通。通过上述系列有效沟通交流,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我通过现场及通讯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会议,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运营管理等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市场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汇报。我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经营管理决策,积极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认真审阅和分析公司提供的各项资料,在必要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询问和咨询,对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积极配合了本人开展工作,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我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我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本人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前,取得了我的事先认可。我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上述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对应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
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报进行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时,我认为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四)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股权激励进展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我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我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秉承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准则,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关注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运作模式,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
策。我作为独立董事,始终保持客观、审慎、勤勉的工作态度,在公司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与投资者密切相关的事项上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2025年,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本着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主动地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马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