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胜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孙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境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开展国际业务的规划部署,能够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孙公司事项。
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请阅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