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5日,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在认真审议了会议材料之后,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应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章炎、吴新科、陆金龙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