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37872023年11月
资料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 5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资料,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发言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即可发言。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份额,股东发言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联系,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及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5、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请进入会场人员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成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录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止。 6、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股东的食宿和接送等事宜,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崇舜先生
3、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5日14:00
4、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锡山大道501号公司会议室
5、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议程:
1、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3、宣读并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4、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5、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6、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
7、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9、签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10、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一、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2年9月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启动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鉴于本计划实施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环境和行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目前公司股票价格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出现倒挂,且预计达成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的难度较大,若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则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此,经审慎研究后,公司拟终止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64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84万份(含本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应注销股票期权)。同时,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本事项已经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及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失去激励效果,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员工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事项。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就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等事项。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更多详情请阅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