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学忠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长提名,选举张晶晶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公司独立董事章炎先生、吴新科先生的任职期限已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黎建中先生、常呈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并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综合上述两项原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章炎 | 吴新科、赵学忠 |
战略委员会 | 张崇舜 | 赵学忠、吴新科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陆金龙 | 章炎、赵学忠 |
提名委员会 | 吴新科 | 陆金龙、张崇舜 |
调整后:
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黎建中 | 常呈建、张晶晶 |
战略委员会 | 张崇舜 | 赵学忠、常呈建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陆金龙 | 黎建中、赵学忠 |
提名委员会 | 常呈建 | 陆金龙、张崇舜 |
本次调整的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