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直接持有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份92,92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8%;本次部分股票补充质押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37,780,0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66%,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2%。
? 张崇舜先生、陈玉英女士和安吉谆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谆莱”)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三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31,110,000股,陈玉英女士及安吉谆莱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后,张崇舜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7,780,000股,占其与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8.82%,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张崇舜先生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1、本次补充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单位: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张崇舜 | 是 | 1,750,000 | 否 | 是 | 2024年2月6日 | 2024年8月9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8% | 0.76% | 华晨新日的建设投资。 |
张崇舜 | 是 | 1,750,000 | 否 | 是 | 2024年2月6日 | 2024年8月9日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8% | 0.76% | 华晨新日的建设投资。 |
合计 | - | 3,500,000 | - | - | - | - | 3.76% | 1.52% | - |
2、以上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玉英女士及安吉谆莱不存在股份质押的情况,张崇舜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部分股票质押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单位: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单位: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单位: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张崇舜 | 92,921,300 | 40.38% | 34,280,000 | 37,780,000 | 40.66% | 16.42% | 0 | 0 | 0 | 0 |
安吉谆莱 | 18,298,700 | 7.95%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陈玉英 | 19,890,000 | 8.64% | 0 | 0 | 0.00% | 0.00% | 0 | 0 | 0 | 0 |
合计 | 131,110,000 | 56.97% | 34,280,000 | 37,780,000 | 40.66% | 16.42% | 0 | 0 | 0 | 0 |
三、本次补充质押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张崇舜先生本次补充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