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7  XD新日股(603787)公司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的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成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成科先生因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一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成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且监事会职工代表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选举新任职工代表监事后生效。

截至公告披露日,成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成科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成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吉尧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吉尧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为止。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吉尧先生:男,1988年11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新日股份无锡工厂总经理助理,兼物控部部长、工会主席,曾任新日股份无锡工厂计划科科长。截至目前,吉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