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2  宁波高发(603788)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材料、工作情况,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彭丽娜女士已经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所列的情形,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同时未发现彭丽娜女士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3、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 _ _ ___李成艾 周 凯 吴伟明

2023年7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