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7月16日以电话、书面(含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
(三)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杜金、吴伟明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
议。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高法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的 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钱高法先生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钱国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 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议案分项表决。
1、《关于选举钱高法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2、《关于选举钱国耀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其主任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 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议案 分项表决。
1、《关于选举钱高法先生、钱国耀先生、吴伟明先生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钱 高法先生为主任委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马新智先生、周凯先生、钱高法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马新 智先生为主任委员的议案》
3、《关于选举吴伟明先生、马新智先生、钱国年先生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吴伟明先生为主任委员的议案》
4、《关于选举周凯先生、马新智先生、朱志荣先生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周凯 先生为主任委员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钱国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彭丽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该议案分 项表决。
1、《关于聘任钱国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彭丽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并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陈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钱
国耀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该议案分项表决。
1、《关于聘任陈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朱志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关于聘任钱国耀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