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关星光农机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公司根据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可免于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6号》。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准则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
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费用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对2022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变更前 | 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918,842.61 | 356,171.19 | 48,275,013.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0,928.08 | 253,005.20 | 853,933.28 |
未分配利润 | -403,105,949.86 | 83,492.65 | -403,022,457.21 |
少数股东权益 | 45,469,828.17 | 19,673.34 | 45,489,501.51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执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