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300,000股,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277,119,000股增加至277,419,000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总股本数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27,711.9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27,741.90万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711.90万股, 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7,741.90万股, 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