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光农机: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暨权益变动更新的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进展
暨权益变动更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2024年7月19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家园”或“转让方”)与李伟红(或称“受让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新家园以6.5970元/股的价格向李伟红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19,36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8%,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7,750,905.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伟红)》。
二、本次转让进展情况
(一)签订补充协议情况
2024年7月31日,新家园与李伟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转让总价款由人民币127,750,905.00元变更为127,750,000.00元,每股转让价格仍为6.5970元/股,转让价款的每期支付金额对应修改,以本次签约日开始计算。
(二)双方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因公司《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6,96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8月2日完成回购注
销,上述事项将造成总股本由277,419,000股变更为270,451,4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号)。
因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进行的原因,会在股份转让办理过程中发生公司总股本动态变化的情况。基于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公司总股本以及股份占比的数字,均以限制性股票注销后的270,451,400股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表决权(股) | 持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表决权(股) | ||
新家园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6,738,250 | 17.28% | 0 | 27,373,250 | 10.12% | 0 |
章沈强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3,704,200 | 8.76% | 0 | 23,704,200 | 8.76% | 0 |
钱菊花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403,400 | 6.07% | 16,403,400 | 16,403,400 | 6.07% | 16,403,400 |
合 计 | 86,845,850 | 32.11% | 16,403,400 | 67,480,850 | 24.95% | 16,403,400 | |
李伟红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0 | 19,365,000 | 7.16% | 19,365,000 |
公司根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同步披露更新后的转让双方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湖州新家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李伟红
第一条 关于转让总价
双方同意将转让总价由人民币127,750,905.00元凑整,变更为127,750,000.00元,折合每股单价仍为6.5970元。
第二条 关于支付安排
因交易总价发生变化,对应支付安排调整为: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第一笔(以下简称“首付款”)价款76,650,000.00元,即“股份转让价款”的60%。
(2)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无权利负担的股票全部过户登记给受让方(登记日)满3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第二笔(以下简称“尾款”)价款51,100,000.00元,即“股份转让价款”的40%。第三条 关于股份比例变动说明因标的公司正在办理限制性股票赎回注销事宜,标的公司总股本将由277,419,000股变更为270,451,400股,本次转让的19,365,000股股份所占比例将由原6.98%变更为7.16%。
四、风险提示及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双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修改内容,同步修订相关的简式权益变动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受让方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同时做出不谋求公司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承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