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事项的会议资料,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该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无正文)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饶艳超(签字):
韦 烨(签字):
张训苏(签字):
2202023 年 6 月 1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