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事项的会议资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合法有效,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人员任职条件,且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相关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工作。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谢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郑怡华女士、曾建平先生、何智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陶剑勤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杨勤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训苏(签字):
孙红星(签字):
周 清(签字):
2023年 7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