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9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2年度立信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徐冬冬 | 2009年 | 2006年 | 2012年 | 2015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蒋玉龙 | 2019年 | 2013年 | 2013年 | 2020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张静 | 2020年 | 2020年 | 2020年 | 2022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冬冬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1年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020年 |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玉龙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 | 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1年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0年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静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3年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2年度,在执业过程中,立信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我们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
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立信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公司本次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