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3-07  联泰环保(603797)公司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勲先生召集及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共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议案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经营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以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设施设备及其他污水处理配套设施设备作为标的租赁物(具体以评估报告业评资字[2024]第04-C0136号的设施设备表为准),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融资总金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36个月。同时,公司以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收费权作质押。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草稿)的议案》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