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97 公司简称:联泰环保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联泰环保 | 603797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林锦顺 | 郭浩楠 |
电话 | 0754-89650738 | 0754-89650738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 | 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 |
电子信箱 | ltep@lt-hbgf.com | ltep@lt-hbgf.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10,304,560,437.68 | 10,274,414,572.67 | 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153,358,518.63 | 3,044,143,121.95 | 3.59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
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539,267,232.44 | 702,247,044.82 | -2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080,105.03 | 123,185,447.77 | -11.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4,569,686.47 | 118,085,484.16 | -2.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499,357.57 | 31,619,993.98 | 407.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52 | 4.26 | 减少0.7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1 | -9.5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21 | -14.29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8,981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60 | 260,517,371 | 0 | 质押 | 136,000,000 |
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23 | 71,469,440 | 0 | 无 | |
陈泽锋 | 境内自然人 | 1.72 | 10,052,300 | 0 | 未知 | |
广发基金-兴业银行-广发基金佳朋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13 | 6,619,935 | 0 | 未知 | |
蔡春生 | 境内自然人 | 0.52 | 3,034,260 | 0 | 未知 | |
陈彩娅 | 境内自然人 | 0.45 | 2,600,000 | 0 | 未知 | |
徐莉蓉 | 境内自然人 | 0.35 | 2,047,491 | 0 | 未知 | |
吴培侠 | 境内自然人 | 0.32 | 1,880,279 | 0 | 未知 | |
陈峰 | 境内自然人 | 0.31 | 1,837,400 | 0 | 未知 | |
陈林坤 | 境内自然人 | 0.27 | 1,590,700 | 0 | 未知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振达及其儿子黄建勲、女儿黄婉茹三人。黄振达、黄建勲、黄婉茹三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联泰集团合计100%的股份,通过联泰集团和联泰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合计56.8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因汕头市天汇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业务中不再包括废弃油脂(UCO)生产和销售业务。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应收账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应收服务费政府客户支付出现困难,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