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超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参与表决,共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后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审核《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以持有的相应子公司股权分别向各自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对原借款合同提供追加质押担保。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变更调整项目长期借款还款计划提供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