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0  康普顿(603798)公司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注销回购账户中全部股份2,731,039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概述

1.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2.2020年2月17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731,03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655%,回购总金额为30,002,254.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回购股份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未使用。

三、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2019年回购计划未予以实施使用的股份

应当在发布回购结果公告(2020年2月17日)后三年内予以注销。鉴于上述期限已近届满,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有股份共计2,731,039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专人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相关手续。

四、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 现场申报

请持身份证明文件、有效债权文书及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通知等债权资料(以下简称“债权资料”)到公司以下地址申报债权: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号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陈正晨

电话:0532-58818668

2. 邮寄申报

请将身份证明文件、债权资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并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8号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收件人:陈正晨

电话:0532-58818668

邮政编码:266101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