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顿: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更正公告

查股网  2024-02-19  康普顿(603798)公司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3)(以下简称“回购方案”),后于2024年2月9日披露了《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经公司事后审核发现,公司于2024年2月9日披露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文件中对回购方案描述的部分内容存在差错,具体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更正前: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次一交易日起3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3)。更正后: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次一交易日起3个月内。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3)。

除上述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内部

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