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森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0 证券简称:道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1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91,417,50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3.950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伟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非独立董事舒志高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朱开星出席会议;总经理刘安来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1,417,5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9,067,500 | 100.0000 | 0 | 100.0000 | 0 | 10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1,417,500 | 100.0000 | 0 | 100.0000 | 0 | 10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1,345,600 | 99.9213 | 71,900 | 0.0787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1,345,600 | 99.9213 | 71,900 | 0.0787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91,345,600 | 99.9213 | 71,900 | 0.0787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27,500 | 100.0000 | 0 | 100.0000 | 0 | 100.0000 |
2 | 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427,500 | 100.0000 | 0 | 100.0000 | 0 | 10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议案3、4、5、6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议案2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江苏道森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栋梁、孙矜如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道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