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下午16: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1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23年5月17日,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311.991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5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董事孙玲玲、董事夏大庆、董事石磊、董事纵飞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