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23-05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3:3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大庆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大庆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
《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业务;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机关)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任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夏大庆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独立董事规则》(2023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