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8月28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四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等议案,并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2023年2月28日—2023年8月2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9月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9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前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身份 | 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股) | 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数量(股) |
1 | 费贤艺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近亲属 | 0 | 400 |
2 | 刘柱 | 内幕信息知情人 | 4,500 | 4,500 |
3 | 臧晶晶 | 内幕信息知情人 | 2,000 | 0 |
4 | 汪田 | 内幕信息知情人 | 7,800 | 3,600 |
5 | 吴俊涛 | 内幕信息知情人 | 0 | 500 |
6 | 方雷 | 内幕信息知情人 | 9,100 | 300 |
7 | 王芳 | 内幕信息知情人 | 5,000 | 15,900 |
8 | 吴莹莹 | 内幕信息知情人 | 0 | 3,500 |
9 | 许莉莉 | 内幕信息知情人 | 10,000 | 0 |
上述9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核查期间,不存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