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邦家居: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3:00在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连水路19号公司办公楼一楼101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9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孙志勇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要,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上述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二)审议《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总裁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