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8  瑞斯康达(603803)公司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执行上述回购注销决议后,公司股份将由目前的435,675,557股变更为435,315,557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435,675,557元变更为435,315,557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数为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7月27日起45日内(9:30-12:30;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10-82884499-3636

5、电子邮箱:zhengquanbu@raisecom.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