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8月29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11号楼瑞斯康达大厦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采用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