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7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3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0,283.0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23,829,716.98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2022〕648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用途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本公司 | 33050161732700002057 | 募集资金临时存放 | 正常使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本公司 | 19055101040030439 | “年产2.5亿平方 | 正常使用 |
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本公司 | 1202085129999951839 | 募集资金临时存放 | 正常使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本公司 | 95080078801400004443 | 募集资金临时存放 | 正常使用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本公司 | 353282046725 | 募集资金临时存放 | 正常使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本公司 | 19055101040030421 | 募集资金临时存放 | 正常使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本公司 | 358530100100425606 | 募集资金临时存放 | 正常使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杭州福斯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9055101040030496 | 募集资金临时存放 | 正常使用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95080078801900004445 | “年产1亿平方米(高分辨率)感光干膜项目” | 正常使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 | 19055101040030488 | “年产500万平方米挠性覆铜板(材料)项目” | 正常使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 | 广东福斯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44381401040010125 | “年产2.1亿平方米感光干膜项目” | 正常使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新区支行 | 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320401040019229 | “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本次注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营业部 | 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8112301011700885418 | “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正常使用 |
越南工商股份制商业银行—黎真分行 | 越南先进膜材有限公司 | 123000120037 | 越南年产2.5亿平米高效电池封装胶膜项目 | 正常使用 |
124000120036 | 正常使用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会支行 | 广东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44050167664600000768 | 年产2.5亿平米光伏胶膜项目 | 正常使用 |
44050167664600000769 | 3855.04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正常使用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福22转债”的募投项目“3555K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新区支行(账号:19320401040019229)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福斯特(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