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特:ESG工作小组工作细则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SG工作小组工作细则(2024年12月制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建设和规范公司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nvironment,SocialandGovernance,以下简称:ESG)工作体系,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制定本ESG小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ESG事务的决策机构,肩负着最高的治理职责。总经理办公会,作为ESG事务的管理机构,负责拟定并执行具体的环境、社会及治理(ESG)计划,并将ESG风险整合至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中,确保实施有效的管理。同时,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监督ESG工作的执行情况,评估公司的总体ESG绩效,并定期向董事会提出相应的建议。在总经理办公会的领导下,设有ESG工作小组,作为公司ESG事务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沟通、推进、落实ESG工作的具体措施,跟踪管理ESG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及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供ESG工作的改进建议,以及反馈ESG不符合项和相关问题。
第二章ESG工作小组架构
图1ESG工作小组架构图第三条ESG工作小组由董事会办公室担任组长职务,小组成员由供应链中心、法务部、内审部、财务中心、各事业部下属的质量部和EHS部、知识产权部、信息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究院、人力资源中心等部门构成,全面覆盖了公司日常管理的各个相关领域。
第三章董事会办公室职能第四条担任ESG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各小组成员一同完成ESG信息披露相关事务,确立ESG小组工作目标,制定ESG工作小组相关文件,推动落实公司ESG工作细则,组织公司ESG宣贯、培训活动,完善公司现行ESG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负责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之间的日常联络和沟通,构建适当且高效的环境、社会及治理(ESG)信息交流机制,定期跟踪并更新外部ESG政策要求与趋势,了解影响公司的最新ESG重要性议题。负责收集并反馈ESG相关的改进建议,参与制定业绩审核与持续改进的流程。第六条负责ESG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及校对工作,确保公司ESG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定期编制及发布公司ESG报告,以促进公司ESG评级和ESG相关表现的提升。
第四章供应链中心职能第七条制定供应商行为准则,并对供应商执行必要的审查程序,审查范围应涵盖强迫劳动、强迫加班以及采购物料和产品中可能存在的冲突矿物等关键ESG问题。
第八条设立供应商社会责任管理规范,与供应商签订廉洁自律协议,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商业道德等有关培训,严格监督供应商以防止任何形式的非法商业贿赂行为。
第九条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因素纳入考量,并提升供应链数据的透明度,构建并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持续关注并评估供应商的表现,完善供应商准入、考核与退出机制,优先选取有责任、有可持续性发展意识的供应商,将可持续采购和规划纳入采购战略。
第十条负责供应链社会责任相关工作及资料信息的收集。对供应商在ESG方面的表现进行持续监测和审核,并定期向ESG工作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章法务部职能
第十一条确保遵守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相关的所有法律和法规,并监督公司政策的执行,确保企合规合法运营。
第十二条持续监控行业新规、新法律的发展,确保公司能够持续改善可持续性发展的表现。
第十三条识别与可持续性发展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提供相应的风险缓解策略,并定期向ESG工作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六章内审部职能
第十四条应当将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因素纳入内部审计计划,确保审计工作能够全面涵盖与ESG相关的风险和控制机制。
第十五条负责执行公司的商业道德管理策略与目标,构建内部商业道德监督体系,承担合规监督与审查职责,定期执行内部审计和反舞弊调查等工作,并针对审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持续监控问题的改进情况,以减轻潜在的负面影响。
第十六条负责编制和更新反舞弊、内部举报及廉洁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商业道德宣传、教育培训和廉洁合作,负责“福斯特监督举报平台”相关的运营工作,保护举报人,防止不正当竞争以及腐败行为的发生。第十七条收集、整理与ESG相关的商业道德相关数据,确保收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定期向ESG工作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汇报ESG相关状况及进展。
第七章财务中心职能
第十八条负责为ESG相关项目分配预算,确保这些项目得到适应的资金支持,并监控其财务绩效。
第十九条识别、评估与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相关的财务风险,协助评估ESG重要性议题在短期、中期和长期内对公司商业模式、业务运营、发展战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融资方式及成本等的影响,以减少因环境事故或社会问题等ESG有关问题引发的潜在财务损失。
第二十条收集、整理与ESG相关的财务数据,并确保收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定期向ESG工作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八章光伏材料、电子材料及功能膜材料事业部质量部职能
第二十一条确保产品生产符合所有相关的安全和健康标准的要求,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二十二条定期检查和测试产品的质量,确保持续符合ESG相关的标准和认证要求。
第二十三条应当不断改善产品质量,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性,减少浪费。
第二十四条收集、整理与ESG相关的产品质量数据,并确保收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定期向ESG工作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九章光伏材料、电子材料及功能膜材料事业部EHS部职能
第二十五条确保工作场所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对承包商及供应商执行安全检查,识别并评估职业安全风险,开展各级员工环境、健康与安全(EHS)培训,预防职业病及工伤事故。第二十六条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制定并维护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应急演练。在发生环境、健康与安全(EHS)相关事故时,应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第二十七条负责废弃物、能源、水资源等环境相关管理工作。监测公司环境绩效,确保运营活动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并执行适当的审查与改进程序,并定期向ESG工作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十章知识产权部职能
第二十八条确保创新和技术开发得到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发展可持续性技术和环保解决方案。
第二十九条确保公司在获取、使用相关知识产权时符合相关的法律和伦理准则,尊重他人知识产权。
第三十条收集、整理与ESG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并确保收集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定期向ESG工作小组组长及总经理办公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十一章信息技术中心职能
第三十一条保护员工与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确保隐私数据不被泄露,并严格遵守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二条利用技术解决方案,致力于降低公司的环境影响,通过资源的整合与优化,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进而提高生产运营的效率。
第三十三条承担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的职责,负责开发并持续改进"FIRSTERP"、"SRM"等系统,以提高内部管理的效率和提升团队协作的能力。
第十二章工程中心职能
第三十四条确保工程的设计与建造遵循环保标准,选取可持续性材料,考虑优先采用节能和低碳排放技术。
第三十五条在招标过程中,必须考虑承包商的社会责任记录,确保其遵循劳工法规及公平交易原则。
第三十六条招标过程中应保持高度透明度,以预防腐败及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的发生。
第十三章研究院职能
第三十七条应对化学品安全性进行研究,确保化学原料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使用。
第三十八条积极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优先选择环境影响更小、安全性更高的化学物质用于生产过程,以减少企业生产运营中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
第十四章人力资源中心职能
第三十九条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并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等。
第四十条尊重员工人格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坚决支持平等和反歧视,承诺禁止使用童工,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公司不得对员工进行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言语侮辱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虐待,并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劳动。
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四十二条与员工签订并执行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员工社会保险,保障员工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遵守法定的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得到保障。
第四十三条重视员工培训与发展,建立全面的培训体系,开展和组织多样化的专业培训课程及活动,支持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选任职工监事,确保员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权利;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工会会议等民主形式,听取员工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员工切身利益事项的意见,关心并重视员工的合理需求。
第十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如本工作细则中的规定未涵盖所有情况,或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存在冲突,应优先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工作细则的制定、修订及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