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山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7  丰山集团(603810)公司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11日以邮件、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6月16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凤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9,000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1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524,684股。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亚峰、单永祥、吴汉存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88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88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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